长沙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有调整,雨花区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雨花区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1.黎托街道粟塘小区49栋2单元

2.高桥街道锦湘国际3期4栋

3.高桥街道新二号小区D5栋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长沙市雨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开福区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开福区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1. 开福区新安寺小区7栋

2. 开福区天井小区9栋1单元

3. 开福区鸿图公寓4单元

4. 开福区芭茅洲68号香江锦园小区2栋1单元

5. 开福区建湘新村49栋1单元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开福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开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沙县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长沙县在辖区内新增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1.长沙县泉塘街道圣力华苑8栋3单元

2.长沙县泉塘街道泉睿社区中国铁建国际城二期20栋1单元

3.长沙县泉塘街道高林仕家20栋

4.长沙县泉塘街道盼盼路19号

5.长沙县泉塘街道明天一城2栋

6.长沙县安沙镇恒广国际物流园103栋101

7.长沙县安沙镇毛塘社区街道组丰塘冲路B2栋72号

8.长沙县㮾梨街道保家村大众南路68号1栋429室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长沙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长沙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天心区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天心区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暮云街道丽发新城小区1、2期合围区域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长沙市天心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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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目前风险区汇总(更新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