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为网络配图)
中国人有唯美情结。大凡被誉为被“最美”之类的人物,往往都是真善美合而为一的人,或至少在道德上是清清白白的人。否则,如果被轻易冠上一个“最美”的封号,而后又因各种污浊不堪的劣行曝光,难堪的倒不是“最美者”,而是给其封号的人。
已记不清具体的年份了,大约是二年吧,四川就曾有一个县委书记被屡屡评为“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夸他如何如何清贫自守,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而后来东窗事发出来的真面目却是一个大奸似忠的家伙,一个不择手段、疯狂敛财的腐败分子。这种形象上的巨大落差,曾让授予这个焦裕禄式好干部的部门因之蒙羞了好长一段时间。
据澎湃新闻网12月18日报道,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曾被誉为云南“最美警察”的绥江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被举报“玩弄女性骗钱索贿”一事,已初步查实苟祯鸿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准备对此立案。
在此前多次公开报道中,曾被评为昭通“最美警察”的苟祯鸿又是怎样翻云覆雨地蜕变成一个如此道德不堪的“艳照人”了呢?
据悉,12月4日云南当地论坛出现一署名“王玉梅”的举报帖,称苟祯鸿玩弄女性,受害女性醉酒后被其带到单位宿舍发生了性关系,并晒出一张双方的“艳照”和一张苟某签名的50万元“借条”。当事人在举报帖中除留下“全名”,还有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
能留下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及家庭地址的举报帖子,不大可能是栽赃陷害的诬陷帖。民告官,若没有确凿的证据和事实,若没有难言的隐情和苦衷,谁又可能冒此风险呢!
被告者,如若是清清白白的,冰清玉洁的,又何不敢出来当面对质或对薄公堂,以洗清白。而若用恐吓、辱骂的方式对付举报者,则身上必有把柄或劣行。
事情果然如此演绎。
12月13日,“王玉梅”再次发帖称,举报以来,多次接到陌生恐吓、辱骂电话,感觉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另据澎湃新闻网记者透露,12月18日上午绥江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证实,已经看到“王玉梅”12月13日所发网帖,并报送有关领导,但是并没接到“王玉梅”关于被威胁恐吓的投诉或反映。
这个云南的“最美警察”与举报女究竟干了哪些玷污其“最美”封号的肮脏事。透过王玉梅的举报帖子,要义是苟某(结婚状态下)于2011年5月2日将醉酒当事人(两人曾系同学)带回新滩派出所的宿舍,并在其“朦朦胧胧”的状态下两人发生了关系;随后苟以离婚娶当事人为由交往后,当事人两次怀孕两次堕胎,但苟并未离婚。
剖析:
如若是酒后失德,或醉酒后失控了性情,这还可以谅解个一次二次的。但从苟以离婚娶当事人为由交往后,当事人两次怀孕两次堕胎,但苟并未离婚——这些细节上看,两次怀孕两次堕胎,这绝不再是醉酒后的性情失控行为,而实则是清醒状态下的理性行为。承诺离婚娶人,却并未离婚,要么是离婚不掉,要么是压根儿不想离婚,并以离婚娶人作诱饵,以期与举报人保持长期不正当性关系。不忠于自己的婚姻,而却在自己的同学圈里搞婚外情,或运用自己手中的那点权力,硬搞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这毫无疑义地证实了苟这个云南的“最美警察”在道德上是一个十足的小人。这种道德上的劣行与其“最美警察”的封号是绝对难以包容在一起的。
所以,“最美警察”蜕变为一个人人切齿的通奸人,这不仅仅是苟本人的耻辱,也更是授予其“最美警察”封号人的耻辱。
尤其值得我们反省的是,为何我们授予“最美丽”、“最廉洁”之类的道德标杆,都一个个立不起来呢?诸如此类的评选到底在哪些环节上出了问题?为何我们总是被这些人的伪装所蒙蔽?
如若在我们授予他们各种“最美”、“最佳”封号之前,少一些听风是雨式的快评,而是耐住性子地通过公开举报的方式对他们进行道德、政治、思想、财产等维度上的全方位审查,等到坐实了之后再授予,这也许会少闹出一些政治上的笑话来。
写在后面的话:本站认为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获得最美警察封号、一个有妇之夫,干出这等事情无论从哪一条都无法得到谅解!
本文转载自天涯论坛博主--胡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