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和防范新冠病毒传染风险,1月12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湘潭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提前到1月23日,春季实行错峰开学。
1月12日,市教育局发文,全市中小学实行错峰放假: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于1月22日前结束本学期所有工作,1月23日正式放假;
全市高中学校1月28日前结束本学期所有工作,1月29日放假。寒假过后全市中小学春季实行错峰开学:高三、高二、初三3月1日报到上课,高一、初二、初一3月4日报到上课,中职、小学、幼儿园3月8日报到上课。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前组织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强化“家长、家庭、学生、学校”防控链条。自1月12日起至寒假结束,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不得出境或跨省域旅游、聚会等,如外出必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非特殊情况寒假期间学生不得留校,各地各校假期每天继续组织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动态掌握健康状况。
来源:湘潭日报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肖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