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责任的通告第6号

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责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暂停营运公共交通。从2020年2月3日13时起,全市所有公交车、岀租车和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恢复营运时间另行通知。

2.加强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管控。对拒不遵守暂停营业规定的场所采取停止供电、关闭网络等强制性措施,确保全市各类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临时关停到位。

3.严控人员车辆流动。各村(居)民自治组织、小区物业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

4.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运营管理。2月3日起全市各农贸市场实行限时经营并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具体事项由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另行通告。

5.减少人员集聚和外出。严禁集会、聚餐等人员集聚活动,倡导市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6.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防控规定和纪律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严格落实外出返乡人员健康防疫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员的教育管理;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执行防控措施;各县市区、园区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入户宣传、精准摸排、健康管理及重点人员隔离管控等工作。

中共湘潭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来源:湘潭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