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安全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角色不断强化,逐步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社会经济制度,实现了从城镇职工“单位保障”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根本性转变,覆盖群体“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低到高”服务能力“从弱到强”

敢于创新实践 逐步完善

1986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实行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探索养老保险由“企业保险”“社会保险”转变的路子。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通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率先在全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创新提出违规不得、超支不得、拒收不得”“三个不得”基金支付管理理念,建立以总额控制管理为主,单病种管理、平均付费、项目付费为补充的复合支付方式,强化了定点医院自律意识,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缓解了参保患者就医负担,该项经验得到人社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实行。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推动全民参保,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株洲坚持把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到288.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380.97万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5万人、39万人、33.52万人。同时,集中力量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和城镇小集体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人均养老金达到2182.94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从制度实施时的每月55元增长到103元至118元。市医保处处长程淼清介绍,2016年底,我市按照“一整合、六统一”的思路,完成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从启动之初的5万元提高到目前的35万元,明年还将提高到45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65%以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人均40元增长到2018年的490元。“尤其是农村居民整合后纳入报销的药品达到2540种,较原新农合药品目录增加了1100多种;从今年9月1日起,又增加到了2818种,包括部分价格昂贵的癌症靶向药物,极大减轻了参保人的负担。”

创新工作模式 提升便民体验

近年来,我市实施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工程,建立了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为参保单位和群众广泛开展社保登记、待遇支付、政策咨询等服务。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大厅创新推出“前台后办,内部流转”窗口工作模式,成为全省人社系统建设标准最高、服务模式最优的便民服务大厅,获评第二届全国行政服务大厅“百优”案例“标准化”优秀单位。株洲市社保处也先后获评全国人社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和“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同时,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开启城乡居民养老、医保手机缴费模式,灵活就业人员到合作银行的任意网点或者通过网上银行就能完成社保缴费;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实现现场认证、上门认证、网上视频认证、手机APP自助认证多种方式自选;开通医保、工伤网上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人员异动和工伤事故备案。全省市州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成功首例在株洲产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00万人,102项社保卡应用项目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