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变化!工资、社保、假期…
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支出将首次作为专项附加扣除,该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实施。2019年
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支出将首次作为专项附加扣除,该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实施。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