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清早就收到株洲市民刘某发过来的关于株洲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通知稿件,长株潭生活圈经过核实后进行发布:

      稿件原文:

      尊敬的燃气用户:

  根据株洲市发改委《株洲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8]145号)精神,综合考虑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关系、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历史因素、增值税率调整等因素影响,按照《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现就调整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其中:

  第一档,为年用气量390NM2(含本数),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即销售价格由2.42元/M2调整为2.62元/M2;

  第二档,为年用气量390NM2以上至600NM2(含本数),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即销售价格由2.90元/M?调整为3.14元/M2;

  第三档,为年用气量600NM2以上的,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即销售价格由3.63元/M2调整为3.93元/M2。

  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用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存气量从下一年度重新考核。

  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及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即销售价格由2.66元/M2调整为2.88元/M2

  工商企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下调0.02元/M2,即销售价格由2.98元/M2调整为2.96元/M2


9月1日起株洲市天然气将实行分三档阶梯收费

9月1日起株洲市天然气将实行分三档阶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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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株洲市天然气将实行分三档阶梯收费